我叫路明菲,不是路明非!

尤希尔弗洛让梅尔

科幻小说

圣心仁爱医院,一楼走廊。
八足骏马立踭嘶鸣,空气中雷光纷飞,天神奥丁的动作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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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8章 尼伯龙根狩猎(七)

我叫路明菲,不是路明非! by 尤希尔弗洛让梅尔

2024-2-24 18:45

  艾斯特的精神,意志,和她手中的枪械仿佛已经融合在了一起,目标是加林查的眉心。
  这是一种生巧到过分的超我状态,普通到一位拉面师傅,危险到一名狙击手,对自己的工作过于熟悉,以至于他们在做这件事的时候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特意忘我的投入,只要拿到面团就能随手扯出好吃的细面,只要握住狙击步枪的枪栓,那条致命的弹道就会在她的视线中成型。
  她扣下扳机,水银弹高速旋转着脱离枪口,如此近的距离,命中甚至不需要半秒钟。子弹越过老爷子的肩头,在加林查额头上绽开血花,他的动作陡然凝滞住,就像有双看不见的手掐住了他的脖子。
  艾斯特用的水银弹是特制强化过的类型,根据阿诺兹家的测试,这种子弹能够对龙鳞造成微量创伤,这就已经足够水银弹爆裂后将致命的水银打进毛细血管里去。要杀死一条龙,一枚子弹里的水银远远不够,但对加林查这样的混血种来说,已经足以致命。
  自家的小姐得手,老爷子便不做保留,因陀罗的所有力量悉数集中在这终结的一拳上,狠狠锤在加林查胸口。即使是有真正的龙骨支撑,这一拳仍旧达成了两败俱伤级别的效果,老爷子的手骨骨折了,而加林查的肋骨也同样折断,雷电之威沿着皮肤钻入,直击最近处的器官。
  加林查软软地跪了下去,他还没有死,活性化的龙血使得进入血液的水银几乎流遍全身,急性汞中毒让他呼吸急促,五官都渗出血来。
  他没弄明白,洞察为什么没有预料到艾斯特动手,这么多年来他倚仗这个言灵从未受过枪击,在近身战中未尝一败。他调动为数不多的力量,把洞察的领域再度开到最大,将艾斯特也包含进去。
  在他的洞察视线中,每个人身边都有一层层虚幻的影子,这些影子就是3秒钟后他们所处的位置,在这个领域中,即使是无机物有所移动,影子也会完美的预料。
  言灵并未失效,加林查仍旧可以看到大多数人的动向,阿诺兹家的人已经开始动身打扫战场了,他们需要弥补武器的损耗,以及处理加林查剩下的部下。但唯独艾斯特,加林查在她身上看不见3秒后的未来。
  艾斯特背起那支枪,走到加林查身边,轻轻在他肩头推了一把,这个曾经放言无敌的蛇头便软软倒地,努力地瞪大双眼,却说不出一句话。
  “其实我并不是什么多出色的人。”艾斯特低头看着加林查,“我能依赖的只有这支枪而已,在混血种的战场上实在微不足道,任何能靠近我的人都能轻易杀死我。可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以小博大,再威武的英雄也可能被从背后射来的弓箭夺取性命,那个射箭的人大概能叫做小人吧?也许历史中都不会多提他一笔,大家只会缅怀那位英雄的逝去。可对我来说,这样的小人我当的还蛮开心的呢。”
  阿诺兹家的小姐自称是不怎么样的人,在外人听起来确实会像个笑话,只有艾斯特自己知道,这个家族的继承人其实都是由最弱小的那个来担任,她有两个姐姐都比她要出色,需要去承担更多的责任,很少在家族里见到她们的身影,总是坐着飞机满世界跑。相反天生残疾的艾斯特就连言灵也没什么实质的进攻性,这种人在阿诺兹家当然最适合坐高堂了,成为阿诺兹的指定继承人并不是什么好事。
  命运就是这样的东西,很多东西生来已经注定,电视上总是会有那么几个成功者跳出来美其名誉分享经验,但他们并不知道,真正深陷囹圄的人不管怎么挣扎,永远都无法打破与生俱来的枷锁。
  艾斯特从随身的小挎包里翻出一些药品和夹板,走向老爷子,要不了几步她就还是会一个趔趄,但她早已学会如何把腿打弯的动作化作跳跃,只要心情不是太激动,走路的时候好好注意着,还是能勉强像个正常人的。
  只是轻微的检查,艾斯特大致就能判断出老爷子的骨折程度,虽然还没有上大学,但她从小就接受外科医学的浸染。阿诺兹家致力于把这位未来的继承人打造成王牌杀手和顶级医师,这样她就真的不用上最危险的战场了,即使被团团保护着在最安全的位置,也能发挥她的作用。
  她把那块夹板掰断成小条,打算用这个来暂时固定断裂的骨头,忽然间地面传来剧烈的震动,好像有台重型挖掘机正在朝这里急速作业。老爷子脸色惊变猛推了艾斯特一把,矫健的黑影从他脚下钻出,如鱼跃龙门那样划过完美的弧线,因为巨大的惯性,黑影在落地之后仍旧滑出了十几米,月台所有的庭柱都被那庞大的身躯摧毁。
  “贝隆!”艾斯特惊恐地瞪大了眼睛,那么多年来第一次叫出了老爷子的名字。她不喜欢这个总是对她管东管西的老头,尽管她知道贝隆是为了让她成为合格的继承人才那么不苟言笑,到处都跟她反着干,但她其实应该对贝隆说谢谢。
  无论如何贝隆都已经听不到了,老爷子被黑影叼在嘴里,枪簇般的利齿咬合,每个人都能听到强劲的咀嚼声,和贝隆骨头断裂的声音,因为那种咬合力太强劲了,每一下都会洒下如雨般的鲜血,只是几下的功夫,贝隆的血就被挤压干净,化成混合着骨渣的血泥。
  所有人都抬头仰望这巨大的生物,因为个子太高,它把月台的天花板全给顶穿了,露出后面看不见底的黑暗。
  那是一头龙,比任何在教科书上看到的拟真绘画都要真实,满是蓇葖的面孔威仪庄严,抬起身子的时候浑身鳞片都会依次向后聚拢,发出金属般的碰撞声,黑翼即使未曾展开,也能想象它展翅时令人敬畏的模样,恐怕足够遮天蔽日。
  人类几乎被它的出现挤的没有落脚的地方,这东西大概有三十乃至四十米长,阿诺兹家的混血种大胆冲过来抱起艾斯特躲向一边,用剩下的人维持起防御的阵型。青铜御座全开站在队伍最前方,尽管他这状态在人类中算是肉山大魔王级别的,但面对这阴暗深邃的生物,他只有龙的脑袋三分之一大,不知道能不能顶得住一记扫尾。
  龙的脑袋上坐着一个女孩,梳着高高的马尾,末端卷曲蓬松,尽管穿着长裙,但还是能判断出她正翘着腿,居高临下一副悠哉悠哉的模样,手掌一直按在那龙的脑袋上轻轻摩挲,就像年轻的妈妈之于襁褓中的婴儿低声哼唱。
  “你们好哇!”她热切地打招呼,笑容甜美,让人想到秋日里切过梧桐叶的温暖阳光。可没人敢接茬,任谁都看得出她和那条龙居然是一派的,她明明看起来就是个人类。
  “你是谁!”最后还是艾斯特站了出来,脸色倔强又冰冷。
  失去了老大的南美混血种这会儿根本就是群虾无首的废物,艾斯特这边更来不及沉溺在失去贝隆的悲伤中,更强大的敌人出现了,而且极其狡猾的选择在双方打了个两败俱伤的时候,一出现就带走了重要的战力因陀罗。龙族很少耍什么阴谋诡计,这么干大概是这女孩给那条龙出的主意。
  “你们人类口中的大地与山之王,耶梦加得。”夏弥拍拍龙的脑袋,“这是我的哥哥芬里厄,不过他更愿意叫我姐姐,所以对外我们自称姐弟。”
  “你们是双生子?”艾斯特吃了一惊,卡塞尔学院已经弄清楚四大王座上全部是双生子,但这条情报对大多数混血种来说都还是绝密状态,阿诺兹家并不知道当他们决定要来这座城市屠龙的时候,就意味着他们将同时对付两位龙王了。
  “很意外?”夏弥娇俏的掩着嘴唇,但从那笑容里找不到一点可爱的感觉,那是嘲弄的笑容,是蔑视的眼神,对于这群要来杀死她弟弟的混血种,她没有任何好感,“明明是嚣张到要来屠龙的人,却根本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什么样的对手,我是该是说你们妄自尊大,还是该说你们一无所知?好像从很多年前开始你们人类就已经是这样了,真是一点改变都没有。”
  “一口一个你们人类的,那么喜欢你的龙角龙鳞龙尾巴,那干嘛还要用人类的姿态现身?为什么不和你的弟弟一样?哦,大概是力量不够吧?苏醒的时间还不够久,所以现在还是个人类模样的龙族废物。”艾斯特也冷笑,她和夏弥是人与龙,也是两个针锋相对的女人,女人吵架的时候远比男人要刻薄,她们未必会动手,但很快就能把嘴上功夫升级到祖宗十八代,而发火的男人们说的最多的可能还是不切实际的草泥马。
  “废物说谁呢?”
  “说你是废物,OK?”
  “我现在开始明白为什么人家都说人丑多作怪了,因为自己不够好就歹使劲作妖损周边的人啊!”
  “那肯定比不过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妖婆啊,都不知道多少岁了,还在这装人类少女!看你干瘪的皮肤苍白的脸色水桶似的腰肢,哎哟,平常没少折腾吧?我都十八岁了还没用过护肤品都这么漂亮耶!”
  如果这是一部动漫,夏弥的额头上就该扬起十字形的生气弯月了,她立志于当个古灵精怪的三好少女,当然就没在骂人这方面精修。可艾斯特不一样,她虽然出身贵族,但祖上多少也算当过黑道,更何况本身就是个文青少女,书读的可太多了,文化人损起人来那是有一套的,有时候拐着弯骂完了你还不知道得给她叫好。
  “真没意思,我干嘛要在这里和你对骂呢?希望一会儿我撕裂你那张脸蛋的时候,你别哭着对我求饶就好。”夏弥摆摆手选择脱离这场对她不利的骂战,打了个响指,“来吧人类的混血种们,让我看看这么多年来,你们有多少长进?”
  虽然是很霸气的宣言,但芬里厄并未理会她的宣战布告,艾斯特这才注意到这条大黑龙从出现伊始,似乎一直都没有正眼看过他们这些人类,它的眼神都在地上那些北冰洋瓶盖,指南针,还有烟纸壳子上,看起来好像很馋,可那些不是都不能吃的东西么?艾斯特很纳闷。
  夏弥顿时有点尴尬,这种感觉就像你被身后敌机追捕,在千难万险中终于骑上了无敌的高达,操控电磁炮瞄准战斗机群说崽子们,吃老娘一炮!你拍下发射按钮,电磁炮滋滋啦啦开始蓄力了,把对面的敌机吓的屁滚尿流纷纷逃跑,电磁炮的能量到了最高,发射!结果电光只是一闪而过就没了,原来这电磁炮根本就没完成只是个炮架,简直像是放了一个毫无攻击力的屁。
  “看起来我们两个之间的羁绊还是不够啊……下次我是不是该找个精灵球把你装起来,叫你的名字,说出来吧,我的欧豆豆芬里厄?”夏弥苦笑着拍了拍芬里厄的脑袋。
  芬里厄听不懂夏弥的白烂话在玩什么梗,它真的只是在关心那些东西,在艾斯特看来都是该进垃圾桶的玩意儿,但它们却是芬里厄的宝贝。尼伯龙根的时光永恒,一直都是上个世纪的模样,生活在这里的芬里厄很少有什么生活上的点缀,那些瓶盖指南针都是它收集起来自娱自乐的玩具,瓶盖可以左右手玩打啪叽的游戏,指南针则能跟那些镰鼬玩捉迷藏的时候辨别方向。
  “我的宝贝还在那……”芬里厄抬起膜翼指了指地上的小玩意儿们,意思是如果在这里打起来势必会把它们全弄没了。
  “没事的,放心好了。”夏弥摸摸芬里厄脑袋上的尖角,温柔如水,“都玩了那么久,也是时候该换些新东西了。你知道么?现在外面的人都不爱喝北冰洋汽水,因为它六块钱一瓶,而可口可乐只要三块钱,冰镇过后喝起来真的很快乐。你不是有很多永远都不会化开的冰块么?把这些人都杀干净,我就给你买好多好多箱可口可乐,你可以每天都喝冰镇的!它的瓶子也不是玻璃而是塑料,可以扭来扭去变成好多不一样的形状!”
  芬里厄不知道可口可乐是什么,但是夏弥说喝它很快乐,那就肯定很快乐,姐姐永远都不会错。最重要的是瓶子可以变形这一点让芬里厄很感兴趣,北平洋虽好,瓶子很容易坏掉,保存起来并不容易。
  芬里厄低沉地嘶吼起来,长颈保持不动好让夏弥保持稳定,它用膜翼上的爪子刨地,以爬行动物般的姿态猛冲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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